突发疾病死亡通常不属于意外保险的理赔范围,除非意外险产品扩展急性病身故或猝死责任,不然不赔。

1、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是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和残疾,不负责疾病所致的死亡,猝死是指那些正常情况下身体健康或外表健康的病人,因自然疾病在短期突然死亡。即猝死是一种身体潜在的疾病或身体机能紊乱导致的死亡。所以突发疾病死亡一般情况下意外保险是不赔付的。
2、任何意外险的赔付条件都要满足意外的四个条件,也就是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这四项客观条件,在这些事件中,非本意是指意外、不可预见、不可预料的事件;
3、外力是指被保险人自己以外的原因造成的伤害;突然性指突发事件,而不是经年累月形成的损失。猝死是由自己早已存在的健康问题所致,与意外保险中“外来”和“突然”两个条件不符。所以,意外猝死不属于意外事故。
突发性的疾病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各种外伤,例如车祸伤、高处坠落伤、烧伤、摔伤骨折等等。其中最严重的就是高处坠落伤以及车祸伤,会合并有全身多个系统的损伤,很容易出现生命危险。
2、心血管方面的疾病,例如恶性的心律失常、心绞痛、心肌梗死,甚至心源性的猝死。
3、脑血管的疾病,常见的就是中风、脑血管意外,例如脑出血或者脑梗塞。
4、过敏性的疾病,例如药物过敏或者食物过敏。轻者会出现全身皮疹,重者可能会引起喉头水肿,甚至肺水肿而出现呼吸困难、过敏性休克而导致有生命危险。
5、各种的急腹症,例如急性阑尾炎、急性消化道穿孔、消化道出血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