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媒体报道的《1200万存款被银行职员私自转走山西清徐农商行被指未尽核实义务遭起诉》曾引发众人关注,如今法院最新判决来了。存款被银行职员转走储户判担责,一时间引发众人热议,为何这么判?具体情况跟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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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日,清徐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丁阿姨在清徐农商行处开立储蓄存款账户,存入相应的款项,认定双方之间形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丁阿姨在本次存款造成的损失中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另一方面,清徐农商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负有保障储户存款安全的责任义务。最终,清徐县人民法院认定储户丁阿姨承担八成责任,清徐农商行承担二成责任。
丁阿姨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丁阿姨认为,业务单错漏百出仍办理,银行明显失职。还有清徐法院判清徐农商行仅承担二成责任,严重背离了案件客观情况和公序良俗并过度加重储户的义务,有失公允。



